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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点击量:16082

老科协发〔202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科协,中国老科协各分会,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老科协:

为落实《中国老科协事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有关任务,中国老科协2020年继续组织开展“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2020年“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活动采取中国老科协主办,各省级老科协、中国老科协各分会以及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老科协承办的方式组织实施,组织活动时必须体现“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字样。

中国老科协秘书处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各省级老科协、中国老科协各分会以及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老科协负责报告内容、专家安排、听众组织、会务安排等。

二、专家审核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今年的科普报告原则上由各级老科协邀请省内的专家主讲。2020年“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活动所有主讲专家必须经过审核进入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成员库。

(一)专家条件

1.具有较深的专业知识,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热爱科普事业,愿为科普工作无私奉献;

3.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口齿清晰;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5.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个别健康状况良好、精力旺盛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80周岁。

(二)审核程序

由各级老科协组织推荐,填写《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成员登记表》,报中国老科协秘书处审核。

中国老科协秘书处组织审核,发给聘书,正式入库。

三、宣讲内容

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时事政治形势、科学生活方式、文明道德风尚、大众心理健康知识、医疗卫生疾病防治知识、青少年科技教育、破除封建迷信、法律法规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安全防护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大众化的前沿科技知识,以及适应不同人群需求的科普知识等。

四、有关要求

1.各级老科协请在2020年7月20日前向中国老科协上报《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成员登记表》和报告场次,中国老科协根据年度经费情况以及地域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统一组织安排。凡列入中国老科协年度计划的报告,中国老科协承担专家的差旅费和讲课费等。

2.活动结束10个工作日完成报告会的费用结算工作,结算时要提供⑴体现“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字样的活动照片;⑵符合国家现行法规规定的相关财务报销票据及专家讲课费签字清单、专家身份证复印件等。

3.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填写《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会效果评估表》,收集活动宣传报道材料(包括影像资料等),10个工作日内反馈至中国老科协。

联 系 人:戴 洁 张连起

联系电话:(010)62170582 6214826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100081)

电子邮箱:daijie@cast.org.cn

附件:

1.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成员登记表.docx

2.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会效果评估表.docx

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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